来源 : 人力资源部 编辑 : 温展湛 发布时间 : 2024-02-29 阅读次数 : 5706
各二级单位:
现根据要求转发《2023年度广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》,学习内容、学时要求、学习形式、学时登记等事项请见附件。继续教育事关职称评审工作,请结合实际做好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。
联系人:温老师,电话:0757-83827739
附件:关于发布《2023 年度广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日学习指南》的通知
人力资源部
2024年02月29日